2005年1月2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下载淫秽小说6部到手机
永康一青年网上阅黄受罚
张黎明 陈永柯

  本报讯 近日,永康青年程某因在互联网上浏览并复制下载淫秽信息,成为该市第一个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市民。
  现年22岁的程某经常到网吧上网,有时还进入淫秽网站。一次,程某进入一个台湾网站浏览淫秽小说,读了之后还不过瘾,又将多部淫秽小说中的精彩段落转发至自己的手机上,供日后阅读。这一幕,被到网吧巡查的永康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大队民警发现。民警从程某的手机中发现了淫秽小说6部,共计10余万字。
 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信息,违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永康市公安局据此对程某依法作出给予其警告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(张黎明 陈永柯)